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判刑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塑料事件损害他人的紫菜造谣者被商业信誉 、商品信誉 ,谣言月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数额巨大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4月26日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以讹传讹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
庭审中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采取威胁手段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数额巨大,在没有依据 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就把事情闹大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4月26日上午,
